
人民政協的性質和職能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根本的準則。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團結和民主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兩大主題。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中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根據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促進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各黨派、無黨派人士的團結合作,充分體現和發揮我國社會主義政黨制度的特點和優勢。中國是一個人口眾多的多民族、多黨派的國家,為增進各民族、各黨派、社會各界、無黨派民主人士之間的團結合作,推動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發展,國家在作出重大決策之前,要同各方面的代表人物進行充分的協商。自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來,關于國家的經濟建設、政治生活、社會生活和統一戰線的許多重大問題,都在人民政協進行過協商。這種協商,可以通過各方面充分地展開討論,反復地交換意見,使國家制定的各項政策和法規更加充實和完備,既符合最大多數人民的要求和愿望,又尊重少數人的合理意見。這種在決策之前進行政治協商的做法,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的一個重要特點和優點。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 政治協商是對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進行協商和就決策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協商。 民主監督是對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通過建議和批評進行監督。 參政議政是對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以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進行協商討論。通過調研報告、提案、建議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提出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