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對狗傷人事件的幾點建議
區政協委員顧藝萍反映:安陽“狗傷人”事件引起全國人民的關注,不文明養犬致犬傷人事件再次上了頭條。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養犬已成為很多市民生活的一部分,但隨之產生了犬只濫養濫繁濫棄等問題,嚴重影響了社會公共安全和市容環境衛生。為規范養犬行為,舟山市人民政府在2015年頒布實施了《舟山市養犬管理辦法(試行)》。舟山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還審議通過了《舟山市養犬管理條例》,已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盡管這樣,狗傷人事件還是無法完全遏制。據舟山廣電報道,11月23日早晨,新城一只大型烈性犬從家里跑到街上先后咬傷3名男子;我區也時有犬只傷人事件發生。
文明養狗不僅是一句口號,更應該落實到行動中去。因此,建議:
一、加強部門聯合、切實嚴格監管。
進一步完善由公安、綜合行政執法、衛生健康、市場監督管理、住房城鄉建設、生態環境、財政等部門組成的養犬管理協調和保障機制,切實嚴格監管。公安機關是養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要切實承擔起犬只準養登記、違反準養登記相關行為的查處以及狂犬的捕殺工作;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要切實承擔起違法攜犬出戶、養犬影響市容和污染環境衛生等違法行為的查處,犬只收容處置,重點管理棄養犬、走失犬、無主犬的捕捉工作;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負責犬只防疫工作和犬只診療的監督管理,以及死亡犬只無害化處理技術指導和狂犬病等動物疫情的監測工作;衛生健康部門要切實負責犬傷人員和狂犬病人的診治、監測的監督管理以及人用狂犬病疫苗等的接種工作。根據法律規定,公安機關要切實負責起會同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等建立養犬管理服務信息系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切實將履行職責過程中形成的與犬只管理相關的信息及時錄入系統,實現信息共享。
二、加大宣傳力度,違規必將受罰。
不文明養犬集中整治期間效果明顯,但整治期一過,不文明養犬行為又開始反彈。針對此類現象,建議加大宣傳力度,既可以進行入戶宣傳,也可以在菜市場、超市、銀行、飯店等重點場所開展流動宣傳。宣傳中要從法律層面強調養犬人未有效約束犬只引發不良事件所承擔的后果。
三、加大巡查力度,強化整治工作。
對于居民小區、馬路等犬只傷人易發地要加大巡查打擊力度,一經發現不文明養犬行為,執法人員立即對違規犬主開出責令停止(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要求其立刻停止并改正。并定期通過媒體將巡查結果反饋給廣大市民,增強市民的防范意識,切實保障市民人身健康安全。對瘋犬、大型犬、烈性犬存量進行地毯式排查,必要時進行聯合整治、專項整治,絕不手軟。